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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头条:跨三省的大熊猫国家公园怎么管理?川陕甘拟于7月就相关立法同步提请审议
来源:四川经济网  时间:2023-03-28 15:4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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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唐千惠)3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成都举行,《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二审。记者注意到,条例草案在公园建设、保护管理、发展共享等方面均有修改完善,其中,广受关注的川陕甘三省协同立法相关内容,得以进一步明确。

大熊猫国家公园跨四川、陕西、甘肃三省,为加强沟通协作联动,积极推进三省协同立法,四川省人大城环资委、常委会法工委与陕西、甘肃两省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初步达成一致意见,三省已将由省级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管理的决定分别列入各自的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计划。

3月上旬,三省人大法制委、城环资委、常委会法工委、省林草局在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召开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协同立法工作协调会,形成《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协同立法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记者获悉,四川将与陕西、甘肃协同作出决定,拟于2023年7月同步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今天,记者从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获悉,为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经研究,建议进一步明确所在地人民政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大熊猫国家公园的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防灾减灾、市场监管等职责,明确管理机构履行大熊猫国家公园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生态保护修复、特许经营管理、社会参与管理、科研科普、宣传教育等职责,承担必要的资源环境综合执法职责。

同时,为厘清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和保护管理的关系,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建议,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大熊猫国家公园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科研监测、自然教育、生态体验等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装备,组织实施大熊猫种群保护、栖息地修复、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生态廊道连通等重点工程。

值得一提的是,为更好带动大熊猫国家公园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建议条例草案增加有关内容,包括“所在地人民政府会同管理机构,指导和扶持大熊猫国家公园及周边居民提供与国家公园保护目标相一致的生态产品、公众服务,促进居民生产生活转型和社区协调发展。”“管理机构应当积极吸纳大熊猫国家公园及周边居民、企业、社会组织等参与国家公园的建设、保护、管理。”同时,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还建议,明确在一般控制区内科学合理划定“自然教育、生态科普、森林康养、休闲度假、野生动植物观赏等活动的区域、线路”,为社会提供生态产品和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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